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视频监控系统

阅读次数:2542 次 发布日期:[2013/12/25 9:42:11]【 字号 大 中 小 】 【 打印 】 【 关闭 】

视频监控系统主要由前端部分、传输部分、控制部分、图像显示部分四大部分所组成。前端部分即安装在现场的摄像装置,包括各类摄像机、镜头、防护罩、支架。常用摄像机主要包括一体化摄像机、半球摄像机、红外枪机、彩色枪机、球机、云台摄像机等。对于传输部分,近距离一般采用视频线传输,不超过一两公里的距离一般采用同轴电缆传输,更远的距离则可采用光纤传输。对于远距离传输,还需配备视频信号放大、图像信号的较正与补偿设备。控制部分是整个系统的“心脏”和“大脑”,是实现整个系统功能的指挥中心。控制部分包括各类硬盘录像机、视频切换器、视频分配器、矩阵、键盘等,其主要功能是:视频信号放大与分配、图像信号的较正与补偿、图像信号的切换、图像信号记录、摄像机及其辅助部件的控制等等。图像显示部分一般由几台或多台监视器组成,目前液晶监视器正逐步取代传统的CRT监视器。

☆系统功能:

电视监控系统是获取视觉信息最直接、最重要的手段,可确保监控区域的高度安全。监控系统具有对突发事件的取证确认能力,而且管理人员可对监控场所进行宏观监控,实时掌握被监控区域的全面情况,一旦发生报警及时联动录像系统进行取证记录,以便为事后分析取证提供依据。